八字合婚择偶及合婚的原则 六大原则可知悉
- 作者: 卜算子算命网
- 时间:2023-11-15
婚姻是不少人都很在意的一段关系,少有人会将婚姻当儿戏,莫不是精挑细选、再三考量。但有时或许是太重视、太慎重,反多犹疑而没自信。如此带着有色的眼光去择偶、合婚,等于是自阻姻缘、错乱姻缘,这样的选择是不明智的。
合婚的原则有以下6个:
1、协调配合原则
在合婚中,男女双方八字的协调配合是一条基本原则。具体来说:
本命比劫旺的宜找食伤旺的对象。
本命官杀旺的宜找印梟旺的对象。
本命食伤旺的宜找财星旺的对象。
本命财星旺的宜找官杀旺的对象。
本命印梟旺的宜找比劫旺的对象。
当然上述论断也是要根据八字综合而断,并不是简单的公式。
如果两个本命能相互中和,自然是佳配。例如木太旺的八字,刚好配一个木为喜用的八字,则以木为喜用者将因配偶的组合带来好运,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旺夫命之类。
如果双方八字中和,无严重相克,且双方日干合化一体而为喜用神,这种八字组合,夫妻将能同心一体,白头偕老;如果双方日支无刑冲克害,且合为喜用神,也主美满和谐。
需要注意的是,双方命宫莫相冲,因冲则不稳,性格往往不能相合。
2、参照并用原则
以生肖来衡量,男女之间不能形成刑,冲,克,害(男生肖五行克女生肖五行除外),这种现象存在就一定有不利的一面。
以八字神煞来衡量,不宜“桃花”太多,女不宜出现“红艳”,“流霞”,原则上均为不利。
以六亲来衡量,男命不宜比劫重重,否则有克妻之嫌;女命不宜伤官迭迭而旺,否则克夫。男命偏财不宜透出,否则用情不专;女命官杀不宜混而无制,否则水性杨花。
以男女各自本命的用神来衡量,男女本命用神互为相生吉。
男女一方的忌神为对方的用神(只对一方有利)。
其中一方忌神是对方本命所克制的(也只对一方有利)。
男女双方本命的格局互不破坏吉;双方本命组合后互不破坏双方本命原有的子女星吉;双方性格不必相同,有“颐”卦之象为吉;双方行运之用神能互为补益吉;另外双方寿数基本上能匹配为吉。
3、 互为喜用原则
八字合婚忌天克地冲,喜天合地合,但其最关键的是要互不损害用神,否则如生活中有的夫妻,二人的八字虽是天合地合,若两个八字的干支都互为忌神,其必然气场不和,结果总是吵闹打架,中途无奈分道扬镳,心理和生理均受到极大伤害。
比如丙子年命和辛丑年命,两柱婚配实为天合地合,然若丙火为双方唯一用神,则丙辛合水为忌神,子,丑本为仇忌神,合后仍为仇神,故而这种天合地合并不能配婚。由此可见,在合婚时,必须坚持夫妻两人的五行互为喜用,这才是男女婚配的最基本,最完整的理论。
另外,民间术士论合婚,无论男女造化如何,仅以男女生辰之地支有无刑冲破害或三元九宫及神煞来论断,难免挂一漏万,断章取义,其不学无术,招摇撞骗性质可想而知,不仅害了别人,自己也必有天地报应啊。
4、用神为本原则
在八字合婚中,必须明确用神,其有三种情况:
一是双方的用神恰是对方八字的旺神,这种组合夫妻必然如胶似漆,相爱相敬。
二是男女双方的喜用是相同的,又无刑冲破害,这种婚姻两人有共同的特点,共同的语言,共同的喜好,共同的渴求,婚后自然是配合默契的,步调一致,举案齐眉。
三是男女双方五行流动为用,这也是一种用神视觉。
特别是八字五行及身而止,若后天配得好夫妻,并在关键时夫妻调配,不仅夫妻婚姻美满,而且后天改运,不至于短命。
关于流动平衡,比如一方八字的金水多,而另一方八字木火多,这种金水木火相配相制使双方八字的阴阳五行生克达到流动平衡,自是夫妻气场和顺,财丁兴旺,事业发达,白头偕老。
5、月定方位原则
男女婚配有最佳方向的选择。一般来说,最佳方位上的配偶,婚后和谐美满。测定配偶所在的方向,是以自己的出生地为中心,对方也是以出生地为中心点。
从人生月的地支开始数初一,顺行到生日的数字止,所指的地支为基点,按后天八卦定地支方位,相对的两个方向就是配偶方向的范围。
6、全盘统筹原则
八字合婚必须全面考虑,万不可以偏概全,首先要考虑诸如年龄,学历,个性,兴趣,家庭背景以及对方造化等。但这不是合婚的主流,重点要放在八字上,详细研究双方八字的选配。
尤其需要强调的是,合婚决不能求全责备,面面俱到,那是不可能的,要看八字的重点和主流,要允许问题的存在并适当化解。
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婚姻,牙也会咬到舌头,古语云:"宁拆十座庙,不破一桩婚",术者务必慎之又慎。同时要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,为有问题的有情人出主意,想办法,通过有效的术数之法,解决问题,通过服务社会为自己积功德,为有情人解忧愁,谋幸福。